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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债权的利息计算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释义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时,附利息的债权从破产申请受理日起停止计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
    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有: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怎样处理?
    破产清算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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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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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