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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