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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