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的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
释义 | 案件受理费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受理费,破产案件受理费根据财产总值计算。根据标的额不同,财产案件受理费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最高不超过0.5%。 法律分析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破产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而依法向破产企业征收集费用。具体多少,还要看案件的标的额。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应当通知申请人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其补充的规定,破产案件受理费,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结语 案件受理费是民事诉讼中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的受理费,以及破产案件的受理费。具体金额取决于案件的标的额。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需要在7日内预交受理费,而破产案件的费用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时可减半。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不同金额段分段累计交纳,金额越大,比例越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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