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到过期药品并服用了,怎么索赔合理 |
释义 | 《药品管理法》规定,公民买到过期药品可向药监局投诉,药监局将依法处罚药店。销售过期药品属于违法行为,可没收违法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停业整顿或撤销批准证明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公民买到过期药品,可以向属地的药监局12331进行投诉,药监局执法人员会依法对药店进行处罚。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属于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购买过期药品后的索赔流程和注意事项 购买过期药品后,若希望进行索赔,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首先,确保保留购买凭证和药品包装,以便作为证据。其次,立即联系药品销售商或生产商,向其说明情况并提出索赔要求。同时,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机构,了解法律保护和维权渠道。在索赔过程中,要保持沟通畅通,记录所有交流和行动,并尽量收集相关医疗证明和药品检测报告。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和索赔协议,合理要求赔偿或退款。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合法合理的,但也要注意合法程序和法律限制。 结语 购买过期药品后,若希望进行索赔,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首先,保留购买凭证和药品包装作为证据。其次,联系药品销售商或生产商提出索赔要求,并咨询律师或相关机构了解法律保护和维权渠道。在索赔过程中,保持沟通畅通,记录所有交流和行动,并收集相关医疗证明和药品检测报告。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和索赔协议,合理要求赔偿或退款。注意合法程序和法律限制,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合法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四章 药品生产 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五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应当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应当标明产地。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五十五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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