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负债的,不会连累配偶。夫妻双方只有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债务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对该笔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婚前债务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偿还的责任,除非债权人可以证明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要能证明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就应当承担责任,对债权人偿还其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