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什么属于女方财产分割? |
释义 | 离婚归属于其中一方的财产属于女方财产分割,也就是这部分的财产不需要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离婚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范围是: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现在离婚的时候,他是需要区别一些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够进行非常合理的确定。夫妻也可以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来进行一个合理的约定。但是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一、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要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要经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签定协商协议书,协议书中所确定的财产即为一方所有的财产,所签定的协议书,从双方签字时生效。对生效的协议书也可以进行公证。 对婚前财产,在关系明确的前提下,可申请财产公证,经公证的财产亦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如果认为协议或经公证的财产内容要改变,应重新签定协议书,重新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不经过法定程序,改变是无效的。 夫妻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口头约定无效。 如果夫妻间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的约定或公证财产归谁所有,应按规定的内容处理。 现在离婚的时候,他是需要区别一些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够进行非常合理的确定。夫妻也可以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来进行一个合理的约定。但是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