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如下: 1、继承人连带责任原则,共同继承人应当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负连带责任; 2、清偿债务优先于遗赠的原则,遗赠的执行必须在清偿债务后进行。遗赠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和剩余财产后才能执行;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能执行遗赠; 3、限制继承原则,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债务的清偿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4、保留必留份的原则,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