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地税合并后对纳税人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1、纳税人办税将更加顺畅便捷,纳税成本降低 国地税分设,纳税人奔波于国税、地税两家机构之间,手续繁杂,税收征纳成本高;国地税合并后,所有税收业务,只进一家门,一次全办好;节省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2、纳税人将获得更好的纳税服务 国地税合并后,征税系统将对原国地税两局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强化对纳税人的服务。 3、纳税人既往的税收违法行为将被清算 国地税合并后,管理标准趋于一致,同时,更多税务干部将被充实到税收征管第一线,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工作必将得到加强,税务稽查比例将显著提高;纳税人在持续经营过程中的偷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清算。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1、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2、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 根据国税发[2001]110 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执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契税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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