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股东的法律保护包括哪些? |
释义 | 对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有下列形式:1.保障小股东的知情权。作为公司的小股东,同样有权利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2.保障小股东的撤销权。认为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有问题,小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进行无效确认或申请撤销决议。 一、公司小股东侵犯大股东利益怎么办 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也可以委派代表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二、公司股东的三大基本权利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三、公司不分红小股东如何处理 公司小股东面临公司被大股东恶意长期不分红的情况时,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通过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方式来退出公司,这种时候最关键的是整理证据。证据大概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财务报表、纳税材料证明公司存在连续5年盈利,但却连续5年不分红的情况; 2、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确定公司不予分红的决议不存在合法事由; 3、股东会决议、相关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小股东在不分红的股东会决议中投了反对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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