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社保服务单位网页、在“单位申报业务”栏里录入费用发生日期,勾选津贴申领情形,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的点击汇总上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