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为中国籍一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民政局。结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及单身证明、结婚登记照。中国人一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未婚、离异或者丧偶的证明;外国人一方需准备:护照、居留许可、经所在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单身证明。另外需要准备好三张两寸的结婚登记照片 法律依据: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