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案件原则上一律公开审理,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除外。 行政诉讼中案件原则上一律公开审理,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除外。 刑事诉讼中一审案件案件原则上一律公开审理,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审判时被告不满18周岁的案件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二百八十五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