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但不够。只有证人没有证物,法律规定证人证言也算是合法有效的证据,但仅凭证人也难以认定,可能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具体要以法院对案件的争议性、证人的智力状况、证言的合理性等方面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第六十七条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在作证之前签署保证书,并在法庭上宣读保证书的内容。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证人的除外。证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代为宣读并进行说明。证人拒绝签署或者宣读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证人保证书的内容适用当事人保证书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