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企公司突然倒闭,员工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一家外企公司倒闭并清算资产后,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清算所得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另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法律分析 一家外企公司突然倒闭并清算资产后,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清算所得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拓展延伸 企业破产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企业破产可能会对员工造成一定的经济影响,但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就可以有效地保障员工的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应当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债权: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 如果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在诉讼过程中,员工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欠薪,主张优先受偿权。 如果破产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保险和补偿。 在破产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应该及时申报自己的债权,并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相应的清偿。如果员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或者领取清偿,将失去受偿的权利。 企业破产可能会对员工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但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就可以有效地保障员工的权益。 结语 在一家外企公司倒闭清算资产后,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清算所得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因此,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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