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被告如何自辩 |
释义 | 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应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展开自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并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提交相佐的证据或提交能过佐证自己主张的证据进行阐释说明。离婚纠纷涉及的争议焦点主要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共同财产如何划分,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所有。被告若不同意离婚,自辩时应围绕夫妻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展开说明。若双方只是对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应证明某部分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应被分割,或个人对共同财产的贡献更大,孩子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离婚纠纷被告失踪如何送达? 离婚案件中常会出现,一方因感情不和离家出走的情况,因此被告失踪在离婚纠纷中时常发生,法律也对此有特别规定,那么这里我对这个问题要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最高院关于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的,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对方没有出庭应诉,法院就得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裁决。这项规定旨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过被告缺席判决并不必然导致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而是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原则,如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点,法院还是会判决不准离婚。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家事案件的处理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 离婚纠纷被告在国外怎么办 如果被告在国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送达问题,原告要向法院提供对方在国外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由法官先和对方电话联络,询问对方意见,了解他是否同意离婚,能否回国亲自参加诉讼还是准备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以及根据起诉书中的内容,了解他对财产和子女问题的意见。如果被告不能回国,则需要告知其办理相关的委托代理手续由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如果在国外的一方联系不上,或者原告也不知道具体的地址,那会非常麻烦,法院需要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外交途径也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则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然后法院缺席审理。提醒两点:被告不能亲自参加诉讼的,如果被告是外国人的,他的委托代理手续要在国外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拿回国内做好翻译才可以;如果被告是中国人,那直接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委托手续的公证即可。另外,国外的财产,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不予处理,离婚后双方可以到财产所在国另行解决。 赡养纠纷被告不接传票如何处理 赡养纠纷被告不接传票,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诉讼文书,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按照程序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者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离婚案被告如何要抚养费 离婚案被告按照下述规定要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诉讼如何送达被告 离婚纠纷中,对被告的送达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送达。离婚案件立案后,会先分配承办法官,法官会根据起诉书中的联系方式联系被告,告诉被告到法院领取起诉书等案件材料。2、邮寄送达。如果被告自己去法院领取材料不方便,法官会向被告核实住址,然后将案件材料邮寄给被告。3、公告送达。在法官联系不到被告或者被告故意不接法院的电话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的,法官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的后果。按照《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4、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法院根据被告的有关情况而将案件材料交有关单位转交被告。情况有三种:第一,被告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二,被告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劳动改造单位转交;第三,被告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最后法官也会考虑实际情况,会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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