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着二胎想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法庭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对孩子抚养的判决:一致协商则按双方意愿判决,无法协商则按一人抚养一个子女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但特殊情况下可随父方;两周岁以上子女根据有利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子女可征求意见;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可被准许。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还有其他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关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结语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双方意见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判决抚养时,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并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八条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