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综合上面所说的,拆迁是需要由拆迁者支付一笔补偿,对于这笔补偿就会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虽说补偿标准在法律上没有确定金额,但对于补偿的项目国家是有规定的,只有依法的保障到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就不会让个人的利益受损。 一、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办理拆迁补偿手续吗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门面拆迁,房东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门面房进行拆迁的,门面房出租给他人经营的,房东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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