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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国家规定是多久
释义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没有规定:对于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并没有规定,只要划拨土地的人民政府一直没有收回土地,划拨土地的使用者就可以一直使用该土地。
    一、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能不能买卖
    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或者转让。除非国有土地出让金支付,只能在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和房产过户手续:
    1、土地使用者支付拆迁安置费、补偿费和免费取得无论什么形式,土地使用者都不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权限的期限,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法定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外的土地,按划拨土地管理。
    二、房地产改造中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途径有哪些
    有下列取得方式: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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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