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秦皇岛交通违章扣分罚款规则 |
释义 | 交通违法的处理和罚款标准,包括闯红灯、酒驾、不系安全带等行为的处罚,以及摄录违法罚款记分和非现场处罚的规定。酒驾行为直接扣十二分,吊销驾驶证。电子眼无法抓拍酒驾,应加强管理。 法律分析 (一)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二)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三)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四)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中规定了酒驾的行为人,如果被抓到现行犯,直接扣十二分,吊销驾驶证,一般的酒驾是要交警才能够抓到的,电子眼是抓拍不到行为人是否饮酒的,所以生活中酒驾没有被抓获的例子还是非常多,应该加大力度进行管理。 结语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标准已明确规定,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了相应的扣分和罚款措施。对于酒驾行为,一经抓到现行犯,将直接扣除12分并吊销驾驶证。然而,电子眼无法确定行为人是否饮酒,因此酒驾未被抓获的情况仍然存在。为了加强管理,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打击酒驾行为。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的出台,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有助于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六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送达日期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公告应当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为送达。 公告内容应当避免泄漏个人隐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