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但没有签署共同财产协议,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您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但没有签署共同财产协议,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名字,因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且属于婚后所得,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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