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救济无处罚原则 |
释义 | 律师分析: 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行为人必须有救济的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予以处罚。这里说的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这种救济的途径很多,如相对人请求行政机关改正错误,申诉、声明异议、请愿、申请复议,以及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从广义上说,都可称之为救济。从狭义上说,救济一般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