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有股东都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吗 |
释义 | 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不能形成股东决议时该如何处理 不能形成股东决议时的处理方式: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股东会是一个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股东会决议必须要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且符合公司章程。 二、五年不分红是否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五年不分红有下列原因的,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 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规定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二、解散公司而退股: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