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在什么地方办理 |
释义 | 如果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夫妻双方在异地能离婚吗 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异地办理离婚,但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内地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两人都异地怎么离婚 两人都在异地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三、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外地人在上海能办离婚手,但是只能诉讼离婚,并且有前提条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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