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寿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
释义 | 保险合同成立即生效,除非双方有约定。保险人对保险责任期间要尽到明确告知义务。 一、人身险和寿险的区别有哪些 1、属性不同 (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2)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 2、涵盖险种不同 人身保险所包含的险种大致有三种,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涵盖的险种也有三种,即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寿险。 3、保障范围不同 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这三类人寿保险的保障范围具体如下: (1)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2)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3)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三大人身保险的保障范围分别如下: (1)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2)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伤、病风险为保险责任,使被保险人因伤、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得到补偿的保险。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二、人身险业务种类 目前我国开展的人身险业务主要是简身险、人寿险、学生平安险、子女婚嫁险、养老年金险、意外伤害险及其他寿险。其中养老年金险中包括合资中方人员险、合同制工人险、集体职工险、个体险、农民险及其他险。人身险的作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3.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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