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内任何人一旦掌握安全事故征兆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应迅速向上一级或最高负责人报告:必要时,企业负责人向119报警,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监、公安、 质检、 环保等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事件的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 联系人何联系号码;发生事故地点和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涉及范围;发生事故的设备名称,类别性质,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