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抗诉的规定都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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