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一个犯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宁波市看守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489弄6号 宁波市鄞州区看守所: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建岙村0574-88153006 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徐家堰 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宁波市北仑区富春江路东武夷山路北 余姚市看守所:余姚市黄山西路 奉化市看守所:奉化市长汀西路500号 慈溪市看守所:慈溪市横河镇马鞍村 宁海县看守所:宁海县桃源街道堤树村北侧 象山县看守所:象山县丹西衔道何家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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