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者总公司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一、分公司能否有独立账户 分公司可以有独立账户。分公司一般都是非法人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设立单独账户,也可以单独进行经济往来。总公司可以对账户进行规定管理,还可以通过行政要求分公司账户不能提现。因为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并且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则总公司是不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 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需要有需要有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 如果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如果没有经过总公司的追认会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