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在罪犯服刑的这个期间是可以探望亲属或者监护人的。罪犯每次见面都是每个月一次,每次通常会是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有特殊情况的一些犯人,监狱一般会根据情况进行照顾,如增加一些会面的次数以及一些时间。在司法的实践中,看守所是不能让家属去探望未决犯的。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 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并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