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只要是属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对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管辖的规定,接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被害人自诉的案件,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就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将其追捕归案后,都可以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