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遗嘱见证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录音遗嘱见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非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把遗嘱打印出来再签字的是否有效 打印形式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才是有效的。 见证人应当是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立遗嘱不能有哪些人在场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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