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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国性加分和地方性加分可以叠加吗
释义
    法律分析:地方性的加分,只有在本省内才可以使用,比如报考本省的学校,在全国范围是无法通用的,自然就无法和全国性加分叠加。而且国家也有限制加分的分数的规定,如果叠加之后超过了限制也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毕业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三)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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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6: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