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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本人想咨询一下公司解散诉讼的原被告是什么
释义
    公司解散诉讼适用普通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想咨询一下有限公司的税收点?
    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的性质所作的划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是根据公司的注册资金和经营的行业来决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或者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除此之外,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法律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解散,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股在以下法定情形下可以申请解散公司: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发生;2、通过重组、和解等途径不能解决;3、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散公司;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咨询一下负责公司收购的公司叫什么
    收购公司属于投资。企业收购流程是对于目标公司进行调查,之后作出收购的决议,签订收购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购公司之后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股权问题想咨询一下?
    法律分析:股权的特征具体如下:1、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出资行为而取得的特定民事权利,股东享有的与出资行为无关的民事权利不属于股权;2、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3、股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4、股权具有可分割性;5、股权具有可转让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申请公司解散是否交诉讼费
    申请公司解散需要交诉讼费。如果是申请公司破产的,需要根据破产财产的总额,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一半来交纳,但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并且破产申请费是在清算之后再交纳,不用预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第二十条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第二十条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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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