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肾病被认定为免责,是否需要提供更多的医疗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肾病被认定为免责,说明肾病并非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提供更多的医疗证明来证实肾病与事故无关。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十条:因不可抗力或被害人的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侵权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2.《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符合医学规范而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 3.《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八条:医疗纠纷中,患者提供的医疗证明,医疗机构应当予以认可,但医疗机构认为需要进一步鉴定的,可以要求患者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 因此,在肾病被认定为免责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更多的医疗证明来证实肾病与事故无关。如果医疗机构认为需要进一步鉴定,患者应当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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