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
释义 | 1、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2、参保职工 (1)缴费基数与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也有的地区以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劳办法【1997】116号)的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缴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超出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发养老金基数。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灵活就业人员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统一规定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规定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实践中,一些地方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作为老年人退休后才能享有的险种,对保障老年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因为它一般是在退休后才能享有的特殊性,很多年轻人认为没有必要缴纳,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来,按月缴纳保险费用是十分有必要的,其次,其是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公司所占比例是高于个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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