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一般是以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缴20%,个人以月平均工资8%缴费。 2、医疗保险: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医保险的工资基数缴10%,个人一般按月平均工资缴费2%。 3、工伤保险: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缴0.3~2%,个人不缴。 4、失业保险: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保险:单位以职工应发的工资待遇为基数缴费缴0.8%,个人不缴。 但各地区社保缴纳比例存在差异,具体以各地区发布的数据为准。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