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抵押的财产被转让且尚未被强制执行,我想将其赎回,是否需要补充一些额外的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权利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内,以相当于担保财产价值的价格申请赎回,但需承担因抵押权实现所发生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抵质押人在债务履行期内有权以担保财产的价值进行赎回。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权利人因实现担保权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担保财产负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三十一条,当事人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的,一般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赎回抵押财产的价格应不低于该财产的担保价值,如需进行评估需承担评估费用。赎回协议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明确已承担的费用和未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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