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停车费逾期的罚款只能是交管部门等行政工作人员作出的,保安等人员无权对此罚款。其停车费应当在受到决定书的15日内进行缴纳,逾期没有缴纳的,按照每日3%的利息来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