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离婚子女会判给谁进行抚养 |
释义 | 归女方可能性更大。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一般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决给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所以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家暴的行为,不排除以后对孩子进行家暴,如此不适合孩子的成长,所以存在家暴行为的男方在竞争抚养权上肯定是处于不利地位的。 一、对孩子家暴是否能够夺回抚养权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家暴的,另一方是可以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这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是会支持该诉讼请求的。 因为法院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而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实施家暴行为显然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由其抚养不利于其成长。 二、女方怎样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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