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工厂上班有事想请2天事假不批能去劳动局告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有权不批准员工的事假,但当事假原因影响职工生存和生产时,单位不得拒绝。病假需要单位审核,但只要员工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单位不能不批准。婚丧假、晚育护理假等也属于特殊的事假,单位应当批准并照发工资。员工还有其他私事需要处理,但享受范围有限,称为非法定福利事假。 法律分析 事假用人单位有权不批准.但当事假原因达到影响职工生存和生产时就不得拒绝。从原则上讲,事假的批准权在单位。当然,请病假、婚丧假、晚育护理假等也都需要公司批准。但是公司对于员工请病假只有形式上的审核权,只要员工拿出有效的病假证明,单位不能不批准。有位“三期”女员工请病假,病假证明上只有一行字:“怀孕十二周。”单位说你没见你有什么病啊,我为什么要批准你的休假?这算什么话,她可不可以休假不是你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她本人说了算,而是医生说了算。医院出具了有效病假证明,她就可以按照规定休假。其实从广义上讲,婚丧假、晚育护理假等也是各种特殊的“事假”,各有各的事么,但是对于请假条件、日期、待遇等法律分别都有明文规定。员工有以上重要私事需要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单位应当批准,而且工资照发,当然具体的休假日期双方可以协商,单位有统筹安排的权利。所以婚丧假、晚育护理假等实际上是一种“法定福利事假”。此外,员工还有一些私事也需要及时处理,但是“法定福利事假”的享受范围不可能定得很宽,否则员工天天有事,就别上班了。而“法定福利事假”之外,还有“非法定福利事假”,即一般所称的事假。 拓展延伸 请假被拒绝后应该怎么办? 请假被拒绝后,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了解拒绝的原因,并尝试解释您请假的合理性和紧急性。如果与直接上级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提供请假申请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同时,您还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支持和保护。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请假权利是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审批。无论是病假、婚丧假还是其他特殊假期,只要员工提供有效证明,单位不得拒绝。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是请假的依据,单位应该尊重并批准。此外,婚丧假、晚育护理假等也是员工的法定福利事假,单位有责任批准并支付相应工资。如果请假被拒绝,您可以与上级沟通、申诉或寻求法律支持。请保持冷静,尊重规章制度,并坚守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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