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门诊可以不签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是患者表示自愿进行医疗治疗的文件证明。知情同意书必须符合“完全告知”的原则。采用受试者能够理解的文字和语言,使受试者能够“充分理解”,“自主选择”。知情同意书不应包含要求或暗示受试者放弃获得赔偿权利的文字,或必须举证研究者的疏忽或技术缺陷才能索取免费医疗或赔偿的说明。 一、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充分准备相关资料: 1、确定患者的身份和亲属关系:患者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患者死亡或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表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入院记录)、体温表、医嘱、化验(检查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总结等。 3、病人或家属工作延误的证明,如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工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出具失业证明; 4、相关的费用文件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账单、护理账单、营养账单、交通费用文件;如果病人是残疾人,则需要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专用费用文件;如果病人死亡,则应提供丧葬费。残疾人士及死者均须获发给无其他生计来源的病人的户籍及失业证明书。 5、其他方面,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专家结论、医学文献等; 事实上,医疗纠纷诉讼一般要求特殊机关报告残疾,向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掌握更多的证据,简而言之,要做到这些都不是简单的事情,建议找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赢得诉讼。获取相关资料更为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