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承揽合同有期限吗 承揽合同一般是有期限的。承揽合同的期限,由定作人和承揽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承揽人法定义务 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5、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有关质量证明; 6、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7、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在承揽人占有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但不可抗力的除外; 8、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