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前,许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强,消费知识仍然不足,食品安全的社会基础还不牢固。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2、选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3、注意高风险食物(多为高蛋白食物)的存放和及时食用。4、高风险食品包括:生的或熟肉制品,包括禽肉,如鸡和火鸡,以及含有这些食物,如砂锅菜,咖喱和烤宽面条;奶副产品,如蛋羹和乳基甜点,像蛋挞和芝士蛋糕;蛋和蛋制品,如乳蛋饼;肉类熟食,如火腿;海鲜,如海鲜沙拉,肉饼,鱼丸,包括海鲜和鱼类炖肉;沙拉,面食沙拉和米饭沙拉、水果沙拉;早已准备好的食物,包括三明治,面包卷和匹萨包含上述任何食物。5、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6、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二、食品安全标准(一)食品相关产品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于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