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效承诺必须满足由受要约人作出、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这三个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凡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或修改的;都不构成承诺,而只是一个新的要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