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防卫过当则是指公民的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所以,正当防卫行为是否会承当刑事责任,首先要看防卫的尺度是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当然,国家法律是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来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为了打消公民对防卫过当的顾虑,《刑法》还特别规定了“无限正当防卫”或者称“无过当的防卫”。它是指公民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采取任何防卫行为都是合法的,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构成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以上几种严重暴力犯罪时,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