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交物业费可以参选业委会吗 |
释义 | 物业费补缴不是进入业委会的唯一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并得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业委会属于民间性质组织,代表整个小区业主间的利益,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和运作。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黍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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