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开庭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民间借贷案件的开庭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信息,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等。 一、审判过程有哪些 审判过程有: 1、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书; 3、合议庭成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当事人; 4、审判员认真审查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5、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公告当事人姓名、案因及开庭时间、地点; 6、开庭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7、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当核对当事人,宣布案件原因,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8、法院辩论结束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9、在法庭上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出判决;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期限和法院。 二、开庭会通知家属吗? 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案件开庭后算结案吗 案件开庭后不算结案,要等调解书或判决书送达并生效后,审判案件才算终结。 判决书是侦查结案后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而进行判决的法律文书,是案件的最终结案。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又是一个执行案件。通过诉讼可以解决纠纷问题,维护受害者一方的合法权益。 我国诉讼案件的宣判方式有两种,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无论是定期宣判,还是当庭宣判,都必须开庭宣判,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必须公开开庭宣判。定期宣判,是指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告知当事人定期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后果,计入庭审笔录,并于所定时间对当事人宣读裁判内容。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法院立案到开庭审理时间具体视案件情况而定。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开庭具体步骤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4、进行法庭辩论;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综上所述,开庭就是案件走的诉讼程序,但对于开庭的时间一般就要以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决定,如果证据齐全,条款清楚那么必定所用的时间就会越短,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时候就需要按流程来,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案件可以快速的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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