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构成犯罪,这个需要结合自己的目的和程度来判断。私用公章本身不算犯罪,但私用公章通常是其他犯罪行为(如挪用公款罪、私放在押人员罪)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按那些罪处罚。取证可以调取监控,或是问责相关责任人或使用人。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只能根据公司内部规章给予内部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公章丢失如何补办? 首先,及时在公司注册所在地或公章遗失发生地的的公安分局治安科特种行业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报案、登记废止。 注意: 1、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同时查询公章编码。(可查到以前盖章文件查看,或公安窗口查询); 3、有相关用章过程中文件的,及时办理变更。 其次,应在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声明遗失公章作废;同步,应通知所有往来客户,特别是合同执行中的客户,公司公章已丢失,请客户注意核实来函的真实性。 最后,到公安机关备案,申请重新刻制公章。 注意:需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等,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 5、遗失登报证明及登报报纸(如地区级报纸浙中新报、金华日报等) 拿到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改变公章样式,重新刻章,并通知到相关业务往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