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协议的效力怎么确定
释义
    夫妻双方以离婚为目的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条件的法律民事行为,该条件经常表现为离婚双方以达成的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到双方以达成的离婚协议到法院达成离婚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仅在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未能协议离婚,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一方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是不能予以支持的。当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未必都是单独存在的,在离婚协议会与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子女抚养等共同存在。
    一、离婚后房产赠与能撤销吗
    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的问题。该问题有以下情形: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种赠与带有确定的条件,且该条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当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夫妻关系得以解除,赠与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2、婚内约定赠与。
    夫妻之间有关财产的约定,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夫妻之间有关房产赠与的约定无需经过物权变动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受赠方所有,对赠与房产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共同赠与子女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还没有将房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则表示赠予还未完成,可以撤回赠与;若已经办理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
    二、婚姻关系终止的形式有哪几种
    1、配偶死亡。
    婚姻关系具有严格的身份属性,作为婚姻关系的一方主体死亡时,这种关系自然不复存在。这里所说的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也包括宣告死亡。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核准并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
    3、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夫妻双方不愿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2:00:44